第四十四条

有效

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建立所属地下管线专业管理信息系统,并按照规定与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做到信息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