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十三条已修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规划编制任务,未按照国家、省、市技术标准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条件编制规划,以及出具虚假日照分析报告的,由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合同约定编制费二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原发证机关对其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6月6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