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和学校举办者应当依法保障学校安全所需经费。学校不得以保障安全为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