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已修改供水企业未获得特许经营许可不得供水。未通过中期评估的,限期改正,并且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逾期仍未改正的,取消特许经营资格。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