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供水、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第一节 供水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供水企业应当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且按照要求及时、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