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二节 物业服务合同第五十二条已修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服务事项、内容、标准和相应的收费项目、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予以书面公布。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