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修改

业主大会对业主投票权的计算,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按照业主人数计算的,一人计算为一票;建设单位未售出的专有部分,计算为一票;

(二)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的,每一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为一票;建筑面积不足一平方米的按一票计算。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