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江河、湖泊、水库、港渠、塘堰等滨水地带的水土保持,应当符合防洪安全要求,除必须的硬化措施外,应当采取生态方法,建设滨水绿化带。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