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八条有效特许经营者应当将年度经营报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报告,及时、完整地报送实施机关备案。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