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第九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主任会议。需要时,邀请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