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第六章 创新创业环境第四十一条已废止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创客提供创业辅导、研发场地和设施等服务。推动创客与投资人对接,发掘优秀创客人才和创新创业项目,促进优秀创意成果的转化。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