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价格条例/第五章 价格监督与服务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以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为主,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的价格监督体系。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