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价格条例/第四章 价格调控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价格调控专项资金,用于调控价格、稳定市场,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价格调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监督,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