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土壤污染的预防第三十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可能发生土壤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土壤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做好应急准备。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