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蒙古语言文字是蒙古族公民行使自治权利的重要工具。自治县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通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