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第四章 蒙古语文的使用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县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考核、晋级、评定职称时,职工使用蒙古语言文字与汉语言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