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第三章 工作职责第十四条有效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机构及县(市、区)有关机构负责落实和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