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第三章 工作职责第十三条有效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机构领导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在本省的贯彻落实,以及本省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其下设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机构日常工作。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机构下设的改革专项领导机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研究相关领域的重要改革任务,协调推动有关专项改革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承担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机构交办的专项工作任务。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