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自治县设立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和制定旅游产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旅游促进与发展、旅游环境改善等重要事项,确定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决定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重要事项,协调和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监督指导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

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