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县应当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民族文化资源,开发满族、朝鲜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文化旅游产品,促进文化和旅游相互结合、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