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委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委托没有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二)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价格鉴证结论失实的。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