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二条有效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