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第三章 戒毒康复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吸食、注射毒品人员应当主动戒毒。吸毒人员主动登记戒毒的,政府支持的药物脱瘾戒毒治疗机构应当给予医疗协助戒毒。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