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第二章 防范和查禁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旅店、娱乐、餐饮等服务场所以及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利用涉毒人员动态管控报警系统,对涉毒嫌疑人员实施身份比对和重点检查,可以与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联合执法,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依法查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6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