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专项资金。资金的主要来源:(一)每年财政安排不低于上年度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5%;(二)上级补助;(三)捐赠和其他资金。地方法规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