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遗体捐献管理制度,规范相关技术操作。

省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遗体捐献的登记、见证、救助等相关制度。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