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一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遗体捐献管理制度,规范相关技术操作。省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遗体捐献的登记、见证、救助等相关制度。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