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第六章 投诉受理第四十一条有效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纠纷,可以委托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或者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协助调解。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