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四章 法律援助实施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受援人有权了解为其提供的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在有证据证明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人员不依法履行职务时,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人员。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