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四章 监督保障第二十五条已废止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宣传报道。有关国家机关和单位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调查处理。新闻媒体及从业人员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宣传报道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