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四条已废止基层保护管理单位的职责是:(一)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科学常识;(二)保护生产、工作和居住区域内的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环境;(三)制止、举报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四)协助、配合有关执法部门查处侵占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五)其他有关事项。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