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已废止在内河管理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填河断水、爆破作业、拦河筑堰、设置阻水抽水设施。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