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促进爱国卫生工作,保护人民健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