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章 养殖业第七条有效在有养殖条件的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水产养殖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鼓励多元化投资,充分利用荒滩、荒水发展池塘、流水养鱼,扶持当地水产业的发展。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