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旅游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