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旅行社设立分社和门市部(营业部),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旅行社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