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三章 加班工资第十六条有效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