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技术市场条例/第四章 认定登记和保障第二十三条有效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