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的城市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城市环境卫生习惯。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