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停车引导系统等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鼓励和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等手段管理机动车停车场。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