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未参加年度审验的,不得承担新的开发项目;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的,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资质证书。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