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经营第二十九条已废止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转让人和受让人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