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中介服务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发包方应当在实施建设监理前,将监理的内容、监理负责人姓名、所授予的权限,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按照要求提供技术、经济资料。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