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承包第十九条已修改承包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构配件生产和非标准设备加工的,必须持有资质证书或者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按照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承包任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