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发包第十五条已修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和非标准设备加工,必须发包给持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和个人承包。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