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第一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规的程序第十四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