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