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对专业人才库,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