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有效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单位及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需要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单位提供电气及其他管线线路图不予配合的,以及装饰装修企业验收合格后不向装修人交付工程质量保修书和各类管线施工图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