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工程投资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三百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装修人应当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