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已废止农业技术推广、植物保护、畜禽防疫等公共性农业生产服务,坚持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收费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向农民提供经济、技术、劳务、信息、文化娱乐等有偿性服务,必须坚持自愿、适度的原则,不得强行向农民摊派。向农民集资,组织农民参加保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