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废止

农业技术推广、植物保护、畜禽防疫等公共性农业生产服务,坚持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收费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向农民提供经济、技术、劳务、信息、文化娱乐等有偿性服务,必须坚持自愿、适度的原则,不得强行向农民摊派。

向农民集资,组织农民参加保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